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徐工院教评发〔2023〕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为避免集中评教造成服务器过载影响评教进度,学生评教需分批错峰进行。
序号 | 年级 | 评价时间 |
1 | 2021级 | 6.11-6.13 |
2 | 2022级 | 6.14-6.16 |
3 | 2023级 | 6.17-6.19 |
4 | 2024级 | 6.20-6.22 |
二、操作流程
1.电脑端:学校主页-信息门户-我的系统-智慧评估-学生评教。
2.手机端:企业微信APP-工作台-智慧评估-学生评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实事求是反映教学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2.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评价,不要出现漏评和错评。
四、其他事项
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统一反馈到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83105336(内线:5336)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