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教师教学有导向、激励、反思的作用。为保证评教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督促2014级、2015级、2016级所有在校学生尽快登录学校URP综合教务系统参加学生评教,对本学期内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评教工作。
二、评教说明
1.网上评教和下学期全校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同时进行,学生需先完成网上评教,然后再进行选课。对部分不需参加选课的学生,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
2.学生网上评教原则上应为全员参与,各学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班级参评率在95%以上(即实际参评学生数占应参评学生数的比例)。
3.评教时,如果出现网络速度较慢,学生应耐心等待,避免乱点鼠标出现误操作。
三、评教流程
1.通过http://211.87.126.76/、http://211.87.126.77/、http://211.87.126.78/、 http://211.87.126.37/四个端口地址进入URP综合教务系统的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见下图。
2. 点击右侧常用快捷入口栏的“教学评估”(见下图), 系统将显示本学期学生评教的课程列表。
3. 在学生评教课程列表中,选择评价课程,点击评估“操作”(见下图),系统将显示评估问卷。
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设计、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主观评价部分可选做,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然后点击右上角“返回”,返回到评估课程“列表”,继续评课,直到所有课程全部评完。
4.点击右上角“注销”,弹出对话框,再点击“确定”,退出教务系统。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