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8年12月11日~2019年1月17日。
二、评学要求
1.请参加评学的教师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价内容,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本学院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后尽快登录学校URP综合教务系统进行教师评学,对本学期内所有授课班级的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评价,确保任课教师全员参与,参评率原则上为100%。
三、评学流程
1.通过教务处主页的服务系统模块,登录教务系统1、教务系统2、教务系统3、教务系统4进入URP综合教务系统的登录界面,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见下图。
2.点击导航栏“教学评估”标签项,然后点选 “教师评学生” (左侧)。见下图。
3.系统将显示本学期教师评学的课程“列表”。见下图。
4.选择要评价班级,点击评估“操作”(见上图),系统将显示评估问卷。见下图。
教师对各班级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进行逐项评价,并完成主观评价,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然后点击右上角“返回”,返回到评估班级“列表”,继续评学,以此类推,直到所有课程全部评完。
5.点击右上角“注销”,“确定”退出教务系统。见下图。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