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苗苗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799

各相关学院:

2021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已启动,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机器人工程(080803T)。

二、评估程序

1.专业自评。参评专业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附件1),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附件2)及时开展自评工作,撰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并填写《基本状态数据表》,6月15前将《自评报告》及《基本状态数据表》PDF版发送至pgzx@xzit.edu.cn。学校64前组织召开新设专业评估调度会。

2.学校评审。学校6月20前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参评专业的《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表》和支撑材料等进行论证和预评估,反馈评审意见。

3.反馈修改。参评专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6月28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4.材料审核。学校7月5日前召开新设专业评估审核会。参评专业7月10日前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xspg)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学校7月12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后续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请参评专业在7月14日前将《自评报告》和《基本状态数据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高教评估中心评估科,PDF版发送至pgzx@xzit.edu.cn,联系人:苗苗,联系电话:83689750(6750)。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  行)》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pdf

附件3: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