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学校决定召开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五)下午3:00。
地点:行政楼B101。
二、参会人员
组织部(统战部)、校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工处、科技处、学研处、招就处、实设处、国资处、发规处、国交处、团委、高教评估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数据采集员、各二级学院数据采集员。
三、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会。
2.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