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苗苗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434

各相关学院:

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已启动,根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与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专业综合评估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汉语言文学(含师范)(050101)、秘书学(050107T)、应用化学(070302)、环境工程(082502)、环保设备与工程(082505T)、电子商务(含3+2)(120801)。

(二)新设专业评估

信用管理(020306T)、电子信息工程(08070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20108T)、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二、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专业育人质量,评估申报工作具体分为专业自评、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材料报送等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安排如下(见表1):

表1 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安排

序号

评估阶段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1

专业自评

3月30日前

申报专业对照评估标准,准备申报材料

2

4月30日前

学校召开专题培训会

3

5月15日前

申报专业提交自评表及状态数据统计报表

(线下)

4

5月30日前

校内申报专业互评互审

5

校内预评审

6月1日前

学校组织开展预评审

6

6月5日前

学校召开专业评估推进会

7

6月15日前

申报专业结合评审意见修改相关材料

8

6月25日前

申报专业开展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9

学校审核

7月1日前

学校登录评估系统全面审核相关材料

10

7月7日前

申报专业根据学校意见,完成网上最终提交工作

11

材料报送

7月10日前

申报专业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三、注意事项

1.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申报类别,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pgy.jse.edu.cn/xspg),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工作,各申报专业的登录用户名和口令另行通知。

2.省教育评估院根据专家材料评审意见确定现场考察专业。现场考察定于10月下旬-1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参加专业综合评估的专业,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开始招生的专业需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及《状态数据统计报表》,2015年以后招生的专业仅填报《状态数据统计报表》,详见附件1。

4.参加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需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详见附件2。

联系人:牛妍妍、苗苗

电  话:83107313、83689750


附件:1.专业综合评估材料    

2.新设专业评估材料

 

高教评估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