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辉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112


各学院:

为掌握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1128~20221216日。

二、评教流程

学生评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评教要求

1.引导学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实事求是反映教学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2.请通知学生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不要出现漏评和错评确保学生参评率100%学生只有完成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评价才能进行成绩查询。

3.评教时若评教课程出现与本学期实际上课课程不符的情况,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老师统一反馈到高教评估中心。请完善课程落实任务,保证上课教师任务全部落实,否则评价列表中无法显示。

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83105336(内线:5336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流程.doc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