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掌握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6日。
二、评教流程
学生评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评教要求
1.引导学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实事求是反映教学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2.请通知学生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不要出现漏评和错评,确保学生参评率100%。学生只有完成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评价,才能进行成绩查询。
3.评教时,若评教课程出现与本学期实际上课课程不符的情况,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老师统一反馈到高教评估中心。请完善课程落实任务,保证上课教师任务全部落实,否则评价列表中无法显示。
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83105336(内线:5336)。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流程.doc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