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学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2.组织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其它研究机构的各级各类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推荐、过程管理、结题评审等工作。
3.编制校级教研课题申报指南,组织校级课题的立项、评审、验收和评优等管理工作。
4.组织国家级、省级和各级学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5.负责校高教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优秀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
6.负责与教育研究机构、其他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工作。
7.负责高教研究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借阅和教研课题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