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以下简称“平台数据”)采集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监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作为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的建设,切实做好监测数据上报工作,按照数据上报流程与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需各相关部门、学院确定数据采集工作的相关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相关部门、学院
党办、组织部、宣传部、校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工处、科技处、学研处、招就处、基建处、实设处、国资处、发规处、国交处、团委、高教评估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二、人员要求
各相关部门、学院确定数据采集人员一名、数据审核人员一名。数据采集人由熟悉单位相关业务、擅于统计分析的人员担任;数据审核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数据采集人员
负责填报本单位数据表单。多单位协作的数据表单,由协作单位数据采集人将数据汇总至牵头单位数据采集人处,由牵头单位填报。
2.数据审核人员
负责审核本单位数据表单,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表单由数据采集人员填报提交,审核人审核通过后上报数据,如审核不通过,退回至数据采集人进行修改,再重新提交审核。
四、报送方式
请各相关部门、学院填写《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人、审核人名单》,于2023年9月14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行政楼A218),并将电子档发送至jxzljk@xzit.edu.cn。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83105336(5336).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人、审核人名单.xls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