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徐工院教评发〔2023〕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
二、评教流程
1.电脑端:学校主页-信息门户-我的系统-智慧评估-学生评教。
2.手机端:企业微信APP-工作台-智慧评估-学生评教。
三、评教要求
1.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实事求是反映教学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2.请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目前开设且已开课的课程进行评价,不要出现漏评和错评。
3.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统一反馈到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83105336(内线:5336)。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